来自:查字典高考网 2014-05-07
写在前面的话
著名作家巴金在《和读者谈〈家〉》中说道:我可以说,我熟悉我所描写的人物和生活,因为我在那样的家庭里度过了我最初的19年岁月,那些人都是我当时朝夕相见的,也是我所爱过和我所恨过的。巴金先生的这段话说明:生活才是写作的源泉。本期编选的作文主题,即是以自己的耳闻目睹作为写作素材,表达对生活的认识和思考。俄国作家契诃夫说,谁要描写人和生活,谁就得经常亲自熟悉生活,而不是从书本上去研究它。然而,也有一种倾向,认为以名著、诗词、历史人物为材料,作文便显得有文化、上档次。这样的作文往往失去的是生活,失去的是真实,失去的是作文的灵魂。以亲身经历作为写作素材,用一双审美的、睿智的眼光从或习以为常、或纷繁芜杂的生活中去形成有价值的思考,这即是选刊本期作文的初衷。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基础教育教学研究中心中学语文教研室主任刘宇新)
作品:
故乡的老街
北京密云二中高一年级马步青
最近看《追风筝的人》,阿富汗战争前的乡间街市上的那份繁华与安宁让我想起了老家村中的那小条街。
这条街是村间宅落交通的主道,因此,也是整个村子除大集以外最为繁华的地方。每天清晨,天刚蒙蒙亮,街角的叫卖声便交叉作响,不绝于耳。油条、油条豆浆,新鲜刚磨的哦糖火烧,烫呼烫呼啰。叫卖声有节奏地此起彼伏,勾起了我的味蕾,也赶走了迷糊的困意。那叫卖油条、豆浆的声音有些浑厚,是前排广老头儿的。他家的油条香脆可口,只需一口,就满口生香。叫卖糖火烧的,那是邻村的一位中年妇人。我忙忙地披上奶奶的青布大褂,寻着声音在街中央的一条小水沟的桥边找到了她。在我的记忆中,每次她都推着那辆半旧的木车,来到那座桥旁停下,然后,一边撕弄着黄晕晕的包裹纸,一边放声叫着。她的声音清脆悦耳,飞上枝头,都可以与晨雀媲美了。最妙的是烫呼烫呼啰中的一个啰字要拐几个弯,跨越好几个音域。老街的清晨是一天中幸福和乐的前奏,跳跃着,起伏着。
到了晌午,日头已经很毒了。田里的老农们收了工,肩头扛着铁锹,走在回家的老街上,卷起的裤腿随着踢踏的步子落了下来。街两旁低矮的红瓦房顶上的烟囱升起依依徐徐的青烟,满街飘散着五谷的杂香回来啦!嘿,刚才你家大黄把小二黑咬了!啥,这畜牲这是东边院墙内传来的对话。新鲜事是没有的,而这些平凡的杂事却却给村里人的生活增添了无限的生机。
要说最让大家期盼的,数正月里的大年会。村里的文艺青年和资深表演家们纷纷搭起各式各样的戏台喜庆中,透着浓浓的年味;笑声里,露出深深的欢情。
老家的村子不大,村子的环境也算不上优美,不曾有特殊的历史,也没有光彩的荣耀。它永远是平静的,日复一日但它在我的心中却是无法替代的,那份淳朴,平静,诚挚。生活是一团麻,扯不断的思念。
点评:
用发现美的眼睛,去发现美的生活
本文作者善于从生活中选材。文章选取故乡的老街为写作的对象,用充满情味的语言描述了这条街上演绎的风土人情。文章先是描写老街此起彼伏的叫卖声,显出乡村小街的生机。然后,写午间从田里劳作回来的老农,写他们走路的姿态,笔墨不多,但却传神。写屋顶烟囱冒出的炊烟,写相邻的对话,这一切是那样的纯朴,真切,坦诚,充满了生活的情趣。至于最热闹的过年,因为大家熟悉便一笔带过。最后一句扯不断的思念,抒发了自己对故乡的无限眷恋。
文章选材巧妙,剪裁适当。字里行间流淌着作者对故乡浓浓的情思,令我们读后也品味到乡村小街中蕴含的那份情趣。生活中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作者凭着对生活的热爱和一双发现美的眼睛,发现了生活中的美好,并用笔记录下来。想写出好作文的同学都应像本文作者一样,做个生活的有心人。
(点评教师韩明英:中学高级教师,原北京市东城区教师研修中心中学语文教研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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