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查字典高考网 2009-11-30
江南大学保送生选拔工作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学有所长、品学兼优的学生。
一、招生对象
具备符合教育部2010年规定的保送资格的江苏籍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其中外语类保送生,须为教育部规定的外国语中学推荐的英语语种考生。
二、招生人数
招收保送生人数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
三、招生程序
1、考生可登录江南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sytu.edu.cn/)下载打印《江南大学2010年招收保送生报名表》,并由所在中学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与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个人陈述、获奖证书复印件、高中期间各学期成绩原始记录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及其它证明材料等在2009年12月15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用特快专递EMS邮寄(送)至江南大学招生办公室。学生递交的申请材料不再退还。(邮寄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邮编:214122,信封正面请注明保送生报名材料)
2、我校将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09年12 月20日前在江南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考生须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的统一测试。(详见《江南大学2010年自主选拔录取实施方案》)
3、江南大学将成立保送生测试专家组,负责保送生的测试工作,对考生做出综合评价。
4、江南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考核意见、获奖竞赛学科和专业志愿,确定拟录取名单和专业。
5、江南大学将确定的保送生拟录取名单通报给考生所在中学并进行公示,同时,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保送生拟录取名单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按规定到有关省级招生办办理保送生录取审批手续。考生可以通过江南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结果。
6、获得江南大学保送生资格的考生需在其户口所在地参加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但不再需要参加当年高考。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办理录取相关手续。
四、录取政策
1、获得我校保送资格的考生,凡符合教育部有关竞赛获奖保送条件的,学校将满足其填报的专业志愿。
2、获得我校保送资格的外国语中学推荐的考生,其录取专业均为英语专业。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0-85913577 、0510-85913570(传真)
六、本招生简章由江南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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